12月2日晚,法典編纂史系列學術講座第五期——《羅馬裁判官的告示是法典嗎?》——在文澴樓一樓國際會議廳如期舉行。本期講座依舊采取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法國法蘭西學院(Collège de France)教授、國際古典文獻學研究會副主席Dario Mantovani受邀以視頻連線的方式擔任主講人。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羅馬法系研究中心主任黃美玲教授主持本期講座,許多國内外法學俊彥線上參會,衆多法科學子到場聆聽學習。
講座伊始,黃美玲教授向與會人員隆重介紹了Dario Mantovani教授的學術成就,并對他能為我校學子授課緻以誠摯的謝意。
首先,Dario Mantovani教授開宗明義,指出羅馬裁判官告示研究的六大悖論。他從地方長官制度體系講起,闡明裁判官的司法屬性,随即引入第一個悖論:告示具有多樣性,同時也存在相當多的重疊。他進一步解釋,告示作為長期經曆的産物,是羅馬帝國統一法律的有力手段。
随後,他以古代的硬币圖案及文獻為例,詳細闡述了羅馬司法體系與裁判官告示的特點,并通過說明裁判官及其告示在兩個審判階段中所發揮的作用,提出了第二個悖論:告示兼具整體性和靈活性。裁判官的告示以補充和完善市民法、維護公共利益為目的,易受輿論和民意影響,具有可變通性。這也指向了第三條悖論:告示陳述了程序法規則,但也影響實體法。基于保障市民權利的需要,裁判官的告示在某種意義上也成為造法活動。
第四條悖論是告示無處不在但又不可見。Dario Mantovani教授對比了羅馬廣場上的告示繁多與優士丁尼《學說彙纂》中的告示稀缺,指出告示并非法學研究的中心,在彙纂系統中幾乎無迹可尋。通過深入剖析上述内容,他強調更新告示的必要性,進而談及第五個悖論:告示不斷改變但相當穩定。裁判官為了保護權益所發布的一系列補救措施,都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告示。
第六個悖論——告示是不以法典形式存在的法律彙編——是本次講座的重點。圍繞哈德皇帝時期法學家朱利安的立法工作,Dario Mantovani教授援引了著名曆史學家愛德華·吉本與法律思想學者約翰·戈德裡克·海内克的論述以及優士丁尼《學說彙纂》的文本,從學術史的維度闡釋法律彙編與法典編纂的差異,并進一步點明告示的本質屬性。
在現代思考模式下,古老的告示似乎帶有相互矛盾的特征。Dario Mantovani教授在講座結尾呼籲學者在研究中抛開思維定式,理解并運用過去的思維模式,積極探求告示中的真理。
在提問環節,Dario Mantovani教授就裁判官是否具有立法權這一問題給予了詳細而全面的解答。
至此,在對線下會面的殷切期待中,本次講座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