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丁堡大學Paul Du Plessis教授主講“Trouble at the Baths”講座順利舉行

發布者:王姝文發布時間:2021-04-14浏覽次數:273

通訊員(李宛儒 劉笛 亢浩睿 周琰 張怡歌)410日晚,“Trouble at the Baths”主題講座,于我校文澴樓中意學院會議室順利舉行。本次講座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愛丁堡大學法學院Paul Du Plessis教授擔任主講人,中意學院意方執行院長黃美玲教授擔任主持人。衆多國内外法學專家與青年學者通過zoom平台線上與會,諸多法科學子到場聆聽。

 

黃美玲教授對Plessis教授應邀進行線上講座,緻以誠摯的謝意,并介紹了其在羅馬法領域的卓越成就。

Plessis教授現為愛丁堡大學法學院教授,愛丁堡大學歐洲法律史研究中心主任,先後出版著作《羅馬法教科書》和《西塞羅的法律:再訪羅馬共和國後期的法律》等。

 

Plessis教授首先從公共浴場的曆史背景切入。浴場是上層社會信息交流的重要社交平台,在羅馬政治社會中的地位舉足輕重,而浴場糾紛頻出,尤以洗浴者随身物品被盜為甚。羅馬人在這些争端的處理過程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法律規則。因而可以說,浴場文化在羅馬法的發展中占據了至關重要地位。接下來,通過對羅馬浴場盜竊現象的深入剖析與解讀,他闡述了羅馬法對相關細節問題的規制。

 

Plessis教授在碑文考據的基礎上,援引《學說彙纂》中保羅與蓋尤斯兩位法學家的觀點,分别從浴室定義、衣物保管、偷盜懲罰及奴隸業務等多方面對羅馬浴場的盜竊現象進行了深刻的法律分析。通過細緻講解不同主體實施犯罪時的不同懲罰措施,同一主體在不同情形下犯罪的不同懲罰措施,他展現了當時浴場法律規則體系的相對完整性與不斷細緻化。

最後,他以烏爾比安在《論告示》中的關于沐浴者與浴場之間訂立雇傭契約的論述為例,深入剖析了雙方契約成立後洗浴者财物丢失時保管責任的承擔問題。通過分析彼時法律條文與可用法律救濟,他總結道,浴場盜竊是羅馬人難以根除的隐患,但洗浴者在法律層面上享有一定的追索權,并可以通過各式法律手段來确保其私人财産的安全。

 

提問環節,同學們紛紛就《學說彙纂》中士兵盜竊的懲罰、中西方浴場文化差異等問題向Plessis教授提出自己的疑惑,教授一一予以詳盡解答。

 

至此,在熱烈的掌聲中,本次講座圓滿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