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法條
《美國法典》第18編第1343條
設計或打算設計任何計劃或手段以欺詐,以虛假或欺詐性借口,陳述或承諾獲取金錢或财産的人或因在跨州間跨境通過有線,無線電或電視通信進行傳播的目的,為執行該方案或手段而進行的任何文字,标志,信号,圖片或聲音,均應處以該标題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20年,或者兩者兼而有之。
罪名解析
本罪的構成要件包括:行為人有通過有線、無線電等方式傳送州際或對外貿易相關信息的犯罪行為及相對應的欺詐意圖或者有虛假陳述的犯罪行為以及與該犯罪行為相對應的非法占有金錢财産的目的。
本罪與在我國的定性完全不同。在美國,被告人提交被認定為不實信息的申報材料時若使用網上填報,就會被定義為“電信詐騙”。
典型案例
案例一:成正東案。2020年8月,被告成正東因涉嫌串謀、虛假陳述和電信欺詐與共謀罪被起訴。成正東2004年受聘于德克薩斯州農工大學(Texas A&M University)擔任正職教授,在美國政府機構(包括NASA)資助的贈款下進行研究,獲得近75萬美元NASA太空研究經費。根據規定,獲資助者不得參與中國公司、中國大學的項目,或與他們合作。在德克薩斯州農工大學和NASA不知情的情況下,成正東參與了中國的有關人才計劃。在2012至2018年間,成正東在廣東工業大學擔任軟物質研究中心負責人,還在2014年與廣東工業大學合作成立了佛山市鉻維科技有限公司,這是一家研究設計微流控芯片的企業。2017年12月左右至2018年8月左右擔任中國南方科技大學高等交叉學科研究院的客座教授;2018年6月左右中國科技大學的國家級人才計劃項目申請人。認為成獲取了國際空間站(ISS)的獨特資源,利用NASA贈款資源推進中國機構的研究。
案例二:陶曉建案。陶曉建(Xiaojian Tao)和其妻子餘朗(又名勞拉·朗,Laura Long)在赫洛茨(Helotes)因丈夫參與涉嫌出口違規行為,以及兩人涉嫌參與欺詐一家研發公司(R&D Company)的陰謀而被捕,該公司為美國國内外的工業和政府客戶提供服務。法院認定,從1997年至今,陶和朗擁有并經營着Tyletech(又名Tylex Tech LLC和Tyle Tech),這是一家提供工程咨詢服務的公司。1994年至2020年3月,陶為與Tyletech直接競争的研發公司工作。盡管陶證明他每年都會通知研發公司任何利益沖突并遵守《行為标準》,但陶和朗隐瞞了陶在Tyletech的角色,并且将業務從研發公司輸送到Tyletech。陶和朗被控多項罪名。據稱,陶在未從國務院或商務部獲得所需出口許可證的情況下向中國出口物品。具體來說,他被指控未經許可将包含出口管制信息的文件從美國帶往中國,違反了出口管制條例和出口管制改革法案。此外,從2016年到2020年,陶和朗涉嫌提交虛假所得稅申報表,兩人被控一項密謀欺詐美國罪。陶還被控一項虛假陳述罪,朗被控兩項虛假陳述罪。